一、制定背景
為規范我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、電動自行車、電動車(以下簡稱“共享單車”)管理,營造公平競爭、科學合理、規范有序的共享單車市場環境,提升群眾出行體驗,保障群眾合法權益,維護城市良好秩序,保障各方合法權益,結合《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》(交運發〔2017〕109號)、《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》《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等有關文件,由區城管局牽頭起草了《南通市海門區規范共享單車管理工作方案》。
二、制定程序
起草過程中,在充分征求了區委宣傳部、區發改委、公安局、住建局、交通局、市場監督管理局、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13個單位的意見,并進行合理性修正的基礎上,形成了《南通市海門區規范共享單車管理工作方案》的送審稿。
三、主要內容
正文內容有五個部分,分別為總體要求、組織領導、責任分工、投放規模和工作要求,現重點就方案核心內容解讀如下:
(一)總體要求
堅持“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”發展理念,堅持“市場引導,民生為本”“循序漸進、融合發展”“公平公正、合理引入”“區級統籌、部門管理”的原則,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資源,優化城市交通運行結構,鼓勵和規范共享單車發展,建立適用于海門地域特色和特點的共享單車服務管理體系,助力“強富美高”新海門建設。
(二)組織領導
成立南通市海門區共享單車運營項目管理領導小組,辦公室設在區城市管理局,作為協調議事機構,建立共享單車規范發展聯席會議機制,組織召開專題會議,共同研究、規范、引導共享單車有序投放和健康發展。
(三)責任分工
對涉及的重點部門和單位需要承擔的工作職能、任務職責進行了明確和細分。
(四)投放規模
對共享單車實施范圍和投放總量進行了明確。
(五)工作要求
工作要求有四點:一是明確責任,協調推進。二是強化考核,務求實效。三是制訂應急預案,防范各類風險。四是強化宣傳,做好輿論引導。
四、解決問題
本方案的出臺,從制度上明確了相關部門關于共享單車管理的職責分工,為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管理,建立健全共享單車多部門協同管理機制,促進我區共享單車市場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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